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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关于宅基地改革的那些事儿你知道多少?专家今天给你说明白

热点新闻|2019-03-13 15:24:33| 阅读量:8066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表示,2019年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

让我们回到2015年初,全国人大授权33个县(市、区)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宅基地”“跨村”“竞拍”,这些字眼的一齐出现,让人格外关注。换句话说,就是让农村的宅基地可以有条件地进行买卖。如今进行得如何?

来自试点地区宜城市黄墩村(音)村民肖龙,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先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先生来到我们聚焦三农的小院儿,与您一起聊聊宅基地改革的那些事儿。

肖龙说,刚开始来了是理解不了,因为我们祖祖辈辈在这里住都不用交费,为什么改革来了之后还让我们老百姓掏钱买这个单,开始觉得,让老百姓掏钱,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专家表示,在历史上宅基地都是可以抵押的,不动产在金融这个领域是最好的抵押品。自从1962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这工作条例里面规定农村的全部土地归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规定的宅基地是不能够出租、转让,当然也就不能抵押。房子出租、转让、抵押,但是宅基地是不许出租、不许转让、不许抵押,这个制度的设计是有矛盾的。这次改革就是想办法把这个矛盾取消。改革的目的就是这个房子明明是自己的,但地又不是。既让农民权益能够得到保证,又能够让农民满足自身的需要,让他很好的来有效的利用。权益得到保证,经济也能搞活。

肖龙说,他前几年一直在外地打工,最后在广东的一个建筑工地学会了开挖掘机,2016年返乡后,也想买台挖掘机找活干,却苦于7万多元资金缺口,恰在这时,村里搞起了宅基地改革,他用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从银行贷了8万元款买到了挖掘机,每年家里靠这台挖掘机也有20万左右的收入。

自己的生活通过这次改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之前在外边打工,给别人挣的就是仅仅一点点工资。通过这个改革之后,有了这个不动产权证给银行,贷款创业,有了启动资金。好歹是个小老板,对人生是个天翻地覆的改变。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收入比以前要翻了好多倍,而且农民的权益得到了保证,资金放的更活了。

蔡继明认为,城里的人即使宅基地可以流转了,能不能够到农村来购来买宅基地建房,以及村里的人能不能把产权转让给集体成员之外,目前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是加以限制的。

李国祥研究员认为问题是我们的宅基地是三权分置,第一项权,或者权能叫所有权,所有权是什么呢,集体所有权。城市土地就是国有土地,这两个是有本质的区别。既然是集体,那肯定只能在集体内部。

李国祥认为,简单来讲,一个是你的宅基地和房子一道出租,第二个就是你的房子你是入股企业,你到时候去分红,这是非常简单的。第三个你就是和别的村民商议,你把所有的权益放弃掉,我们叫做转让,用农民能听得话就是把它卖掉,但是前提条件必须是在集体内部。

蔡继明说,当自己眼前需要更多的钱,拿到这一笔钱我就可以在城里面找到一个更好的机会,预期非常好,那你就全部都放弃,义无反顾。如果你还不太有把握,瞻前顾后,那你就暂时保留你的资格权,你就把你的使用权先租出去,先转让出去。这个就得靠自己权衡了。

在去年12月23日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截至去年底,33个试点县(市、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1275宗、18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入市地块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价款约257亿元,收取调节金28.6亿元,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228宗、38.6亿元;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

怎么才能既保障农民的利益,又能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过,改革从来走的都是前人未走之路,改革,也从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迈出了第一步,就有破冰的希望。

责任编辑: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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